非從業(yè)人員通過提供投資咨詢建議間接牟利的行為,往往較為隱蔽,且具有危害性,常見以下五種形式:
其一,誘導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。部分薦股者與金融機構達成“默契”,推薦特定基金、保險產品或炒股軟件,從中抽取回扣或銷售分成。此外,一些所謂的“智能選股軟件”或“獨家投資課程”被包裝成“致富秘籍”,實則功能虛設、內容拼湊,投資者高價購買后往往血本無歸。
其二,流量變現的“自媒體陷阱”。在短視頻平臺、社交網絡上,部分無資質“財經博主”以薦股為噱頭吸引粉絲,待流量積累至一定規(guī)模后,通過廣告合作、付費會員、線下活動等方式牟利。比如,薦股者的微博賬號擁有大量粉絲,一些金融機構或企業(yè)會找其合作發(fā)布廣告,按廣告曝光量或點擊量支付費用?;蛘撸运]股為幌子吸引投資者參加線下的投資講座、研討會等活動,收取高額的入場費、培訓費等。這種方式在當下比較常見。
其三,操縱股價獲利。更為惡劣的是,一些非法薦股者可能會與市場操縱團伙勾結,通過“先建倉、后推薦”的方式牟取暴利。具體而言,他們提前低價買入某只股票,隨后通過多個渠道散布利好消息,吸引散戶跟風買入推高股價,待價格達到高位后迅速拋售。跟風投資者往往成為“接盤俠”,蒙受巨額損失。
其四,會員費“收割”套路。部分非法薦股者采取“放長線釣大魚”策略:初期以免費薦股博取信任,隨后以“內部消息”“VIP服務”為名,誘導投資者繳納高額會員費。
其五,騙取信任后實施詐騙。一些無資質非法薦股通過長期的薦股行為獲取投資者信任,然后以“投資新項目”“資金周轉”“代為理財”等理由,直接騙取投資者的錢財,或者誘導投資者參與其他非法的投資項目,從中謀取非法利益。
可以發(fā)現,這五種行為未直接通過提供股票投資建議獲利,而是通過間接方式獲取利益,較為隱蔽,難以發(fā)現,同樣屬于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